唐山市支持创业创新大赛实施方案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7-06-13 点击次数:
唐山市支持创业创新大赛实施方案
为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,依据《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意见(2016-2018年)》(唐政字〔2016〕96号)、《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若干政策措施》(唐政办发〔2016〕14号),制定实施方案如下。
一、大赛目的
旨在整合创业创新要素,搭建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的舞台,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业创新,培育一批高水平、高层次、高素质的创业团队和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高成长性小微企业,提升全市创业创新水平。
二、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
主办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工信局、市商务局。负责遴选承办单位,大赛启动工作,协调指导承办单位开展初赛、决赛组织工作,联系媒体宣传报道。遴选标准为:具备承办大赛能力和经验,有相关管理人员和团队,掌握行业技术、创业辅导、投融资等方面专家资源。
承办单位:负责大赛参赛申报、材料受理以及专家邀请与评审组织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
协办单位:县(市)区政府、开发区(管理区)管委会,市直相关部门、单位。
三、参赛资格
参赛企业和团队,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、制造、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,至少有一项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,经营规范,社会信誉良好。
四、组织流程
(一)启动。市科技局、市工信局、市商务局遴选承办单位,启动大赛。
(二)初赛。承办单位组织申报并进行参赛资格确认,组织专家评审初赛项目,确定晋级决赛名单。
(三)决赛。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晋级决赛项目,确定获奖名单。
(四)颁奖。适时举行大赛决赛颁奖仪式。
(五)宣传。对获奖企业、团队以及优秀组织单位等,在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业创新典型,树立创业创新品牌。
五、奖励政策
奖项设置。每个大赛分行业分别设置一、二、三等奖。一等奖颁发奖杯、证书及奖金;二、三等奖颁发证书、奖金。对获奖项目,优先推荐天使基金、风投基金、产业引导基金给予扶持。